2025年6月27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》和《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、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》,对相关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政 策,增值税政策的适用进行规定。
通知显示,将于10月1日0点起,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,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〈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公告》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,并预扣预缴税款。
10月1日起实施的新政策——灵活用工个税,将由"经营所得"调整为"连续劳务报酬"进行申报。
为响应国家税务政策要求,自10月1日起,平台合作的代理渠道,将对个人提现收入按"劳务报酬"进行累计预扣税。此举是为更合规地履行代扣代缴义务,请您理解。
届时平台提现方式包含以下两种:劳务提现、对公提现。
1、劳务提现:代理个人提现收入,我司遵照规定,将按“劳务报酬”进行纳税申报。交税后可在个税APP查看个人完税凭证。
2、对公提现:如需“对公提现”的渠道,可直接联系渠道商务,了解相关对公结算流程。
ps:提现功能内,已增加统计“当前收款人”自然月内的提现额度,方便大家查看。如有其他问题和疑问,可随时咨询渠道商务了解。